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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交六」做抵費地 黎明自辦重劃自救會 市府抗議

黎明自辦重劃區自救會至市府抗議,要求市府尊重其「原地分配」的意願。(記者張菁雅攝)

黎明自辦重劃區自救會至市府抗議,要求市府尊重其「原地分配」的意願。(記者張菁雅攝)

2012/12/27 06:00

要求撤銷原土地公告 地政局︰已進入司法程序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黎明自辦重劃區自救會廿六日至市府抗議,指控重劃會把「交六」用地做為抵費地,侵害地主「原地分配」的權益。自救會說,內政部已發函市府,認為應尊重地主意願,不能強行指配,市府應撤銷原土地公告。地政局表示,地主已控告重劃會,案子進入司法程序,市府不便介入。

「交六」用地位於西屯區市政路與黎明路口,面積約八公頃,不僅地點很好,未來除了做為轉運站外,還能興建飯店、商場。

自救會表示,交通用地不是地主共同負擔的公共設施,不應該納入重劃,再者重劃會在分配土地時,不讓地主原地分配,卻把「交六」用地做為抵費地,「作價」配給財團。

自救會會長黃國書指出,內政部今年八月發函市府,針對重劃區內未列為共同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認為如果原地主主張分配原位置時,應尊重其意願;但市府至今沒有作為,不顧地主權益,只請重劃會與地主協調,自救會要求撤銷原土地公告、解散重劃會。

地政局重劃科表示,依法令規定,自辦重劃土地分配若地主與重劃會協調不成,可提出訴訟,部分地主已控告重劃會,有幾件一審判決地主敗訴,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不便多談。

執行重劃工作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總經理林世民則說,重劃區土地該如何分配,法令規定得很清楚,該公司依法執行,對於內政部的解釋,也已向行政法院提出訴願;另外,「交六」用地的地主有二、三百位,去年底發布配地公告,所有地主都簽了配地協議書,目前大多數地主已完成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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