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菸蒂陳述書 遲到2年半
〔記者蔡百靈/新北報導〕被檢舉亂丟菸蒂,竟然隔兩年多才收到陳述意見書!新北市環保局的解釋是行政罰鍰有三年時效,早收到、晚收到,都不會影響救濟權益;換句話說,下次有市民收到三年前被檢舉的案子也不足為奇。
劉姓市民今年接連收到三張環保局的陳述意見書,都是去年因亂丟菸蒂被檢舉,未料上月竟又收到一張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檢舉案的陳述意見書,查詢後才知道環保局還有兩張未寄,懷疑自己被檢舉達人盯上,也對環保局的行政效率大感不滿。
市議員賴秋媚說:「兩年都可以環遊世界一圈了,環保局卻連一張陳述意見書卻寄不到,處理檢舉案件嚴重龜速,讓人傻眼!」
環保局環保稽查科科長陳文俊表示,台北縣未改制為新北市前,是由各鄉鎮市公所受理檢舉,改制後,市政府環保局必須一一清查、點收案件,加上後來碰上檢舉獎金增加、檢舉案件暴增,才會花了較長時間,改制前的檢舉案件已經陸續寄發清空。
陳文俊還說,行政罰鍰有三年時效,行為人在此期間無論早收到、晚收到陳述意見書,都不會影響其行政救濟權益。
劉先生的妻子說,先生平常騎的是公公名下的機車,一月時,住南投的公公先收到一張是去年六月先生騎車亂丟菸蒂被檢舉,先行繳了一千兩百元罰鍰,三月、四月又接連收到兩張去年被檢舉的,日前向環保局一查,發現還有兩件未寄出,不料向議員陳情前一天,又收到一張九十八年檢舉開車亂丟菸蒂的陳述意見書。
劉太太說,先生去年六到十一月共被檢舉五次,都在最近才陸續收到陳述意見書,亂丟菸蒂第一次罰一千兩百元、再犯四千五百元,三次以上皆罰六千元,五次累計下來的罰鍰高達兩萬三千七百元,之前看到類似案件的報導,便向賴秋媚陳情。
賴秋媚質疑,各區均有配置稽查員,但一個月查到的案件,跟檢舉達人檢舉數量天差地別,有相互勾結的嫌疑。
此外,環保局也不能將案件拖到快到期才寄出,她擬提案要求,環保局須控管檢舉達人送件時間,不能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