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奧泳池花6億 規格不符無法用
台北聽奧游泳項目擬移師竹縣游泳館舉辦,但承攬泳館經營的業者昨天卻說:「這件事根本還不確定」。(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林恕暉、廖雪茹/綜合報導〕台北聽障奧運會耗資6億元興建室內游泳池,卻僅有8個水道,不符合國際比賽規格,聽奧籌委會打算租用新竹縣游泳館比賽,但承租業者至今未同意出讓場地,市議員痛批市府浪費公帑亂蓋泳池,害聽奧開天窗,鬧國際笑話。
議員莊瑞雄、張茂楠說,當初聽奧場館在台北體育園區規劃時,未把「田徑練習場」列入考量,造成田徑場不符合國際規格無法使用,市府只好將練習場納入,卻造成室內泳池寬度由25公尺縮小為21公尺,10個水道縮減為8個水道,寬度不足無法作為國際比賽場地,顯示市府規劃失當,亂花公帑。
擬租用竹縣游泳館比賽
台北市體育處長房振昆說,這座室內游泳池目前是「松山區運動中心」兼「台北訓練中心」,變更為社區運動中心一事,中央也知情,游泳池經費從聽奧總經費中動支,興建費用約6億元,聽奧36億元經費中,有30億元為中央補助款、市府自籌6億餘元。
這座室內泳池不僅有600多個觀眾席,也有練習池、高低跳水台、跳水板等;議員劉耀仁、黃向?說,市府發包興建後發現泳池沒辦法作為國際比賽用,才巧立名目改為社區泳池。
房振昆說,原本以天母體育園區的室內泳池為聽奧第一優先場地,但因環評導致完工延宕至2年後,才會向新竹縣政府求助。
竹縣業者:無配合義務
承租新竹縣游泳館的鴻標育樂公司常董陳明河說,依該公司的合約,只有在新竹縣政府舉辦比賽時才須免費配合,但聽奧是台北市政府主辦,該公司無配合義務,8、9月是游泳旺季,若出讓為比賽場地,泳池會員權益怎麼辦?並非不願意出借場地給聽奧,但政府不能用官僚心態強硬要求民間配合。
中央補助台北聽奧經費6億元興建室內游泳池,僅有8個水道不符合國際比賽標準,無法作為聽奧比賽場地,改為社區運動中心使用。(記者林恕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