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毛小孩 竹市議會提動保自治條例
2019/04/24 06:0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由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提案及十九名市議員連署的「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將在本週臨時會提案審議,許修睿說近來常發生動物受虐事件,期許透過自治條例的設置,終結這些不幸事件,達到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目的,目前法案已進議會一讀。
許修睿等人所提的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第六條提到,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防護措施,違者將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緩。
此外,草案中也規範雇主須善盡宣導教育責任,如無善盡責任導致勞工捕捉、宰殺甚至食用貓犬等情形,除勞工本身,也會針對雇主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緩。
至於獸鋏部分,除中央動物保護法的母法規範「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外,也在自治條例草案中,加註「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持有獸鋏」的規定,並另訂獸鋏回收獎勵辦法,希望杜絕民眾使用獸鋏違法捕捉動物。
新竹市旺旺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楊穎蘋說,對市議會能提此自治條例表示肯定,認為這是竹市成為友善城市很重要的一環,動保畫家張育榕也說,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補強母法,希望自治條例推行後,讓動物保護工作更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