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轉型「行政法人」苗北藝文中心營運獨立
苗北藝文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後,人事、財務都有自主權。(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成立六年來,每年平均展演三百多場次,數度邀請國際級藝文團隊表演,打破外界對苗栗為「文化沙漠」的刻板印象,近來為使中心功能得以活化、人事及財務擁自主權,獲行政院文化部核准成立「行政法人」,得以獨立營運。
苗北藝文中心二○一二年正式營運,秉持「週週有活動、週末不打烊」的理念,推出表演藝術、視覺展覽、推廣課程等,年均展演場次多達三○七場,觀演人次達十四萬餘人次。
六都外唯一取得縣級藝文場館
但由於過去營運經費無自主權、人員進用受公務職系限制,不利於藝文中心的長期深耕及推廣,苗北藝文中心藝術總監吳博滿遂極力爭取,爭取成立公法性質的行政法人,獲文化部同意,將可獨立營運。也成為六都之外唯一取得資格的縣級藝文場館。
藝術總監:未來營運更具彈性
吳博滿指出,傳統行政機關執行藝文公共事務,易受總員額及公務體系限制,難以進用技術專業人才、假日人力調度受限;若以BOT委託私人營運,則恐以經營導向忽略公益性。
未來轉型成為行政法人,將可使組織獨立更明確,會計、財務及採購也可適度鬆綁,財務彈性自主,並可自籌經費,配合政府挹注財源,發展長遠經營模式。
吳博滿表示,中心轉型後於規畫節目或協助辦理活動將更有彈性,更能透過館際合作,嘉惠縣內各地民眾,平衡區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