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聘監造人 大巨蛋復工(計畫)被打槍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台北市都發局昨天續審遠雄陸續提交的六份施工計畫書。其中,「PC看台版結構工程」、「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防災維護計畫」內容不詳盡遭打槍,其餘四份則經審無虞,但無監造人用印,仍不得進場施工。但遠雄仍堅持己見,認為施工計畫書毋須起、承、監造人用印。都發局長林洲民透露,監造人「羅興華建築師」代表指出,遠雄並無委任羅興華建築公司監造公安工程,因此未用印。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則說,《建築法》第十五條僅指「施工計畫書的製作」應經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後申請備查,但《建築法》、《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並未要求施工計畫需要起、承、監用印,「遠雄營造是依照法規由承造人及技師簽認,完全合於規定。」
遠雄大巨蛋工程未按圖施工,都發局依《建築法》於去年五月廿日勒令停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七月裁定,涉及公安工程部分,可停止停工處分。都發局依據法院裁定,核准十九項公安施工項目,遠雄也陸續提交七份施工計畫書,分別為「屋頂鈦板相關工程防災維護計畫」、「防洪抽排水系統防災維護計畫」、「損傷維修工程防災維護計畫」、「防火披覆&防火漆(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防災維護計畫」、「PC看台版結構工程」(共兩版)、「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防災維護計畫」。
不過,「PC看台版結構工程」工序安排、應力分析數據不足,仍須補件;「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防災維護計畫」則因未涉及公安施工必要性,兩份施工計畫書遭打槍。其餘四份施工計畫書,經審無虞,但因監造人「仍未用印」,尚無法進場先行報備施工。
都發局長林洲民轉述昨天下午的審查過程,監造人「羅興華建築師」代表指出,遠雄並無委任羅興華建築公司監造公安工程,因此未用印,令在場四大技師公會譁然。而遠雄公司當場回應,會請「遠雄營造」的技師負責監造。但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明確定義,僅建築師可擔任監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