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非法保留解約戶個資 台哥大還狂叩要人回流

台灣大哥大為搶客戶,非法保留已解約的客戶個資。(資料照)

台灣大哥大為搶客戶,非法保留已解約的客戶個資。(資料照)

2015/10/14 06:00

〔記者何世昌、陳炳宏/台北報導〕台灣大哥大為搶客戶,非法保留已解約的客戶個資,並透過客服中心與解約客戶聯繫,只要線上核對資料,即可攜碼簽約,過程草率!

北市法務局消保官室昨邀五大電信業者開會討論,會議中,台灣大哥大坦言保留客戶個資,但否認用於商業用途;消保官命業者須依《個資法》銷毀已解約客戶的個資。

讀者小藍(化名)向本報踢爆,其○九五三開頭的門號原屬台灣大哥大,多年前攜碼到中華電信;上週四,台灣大哥大的客服致電表示,只要老客戶回流,iPhone 6s可現折四千元,若他有意願將門號轉回台灣大哥大,雙方可立即在電話線上核對個資。

小藍追問,如何核對?客服人員稱,「我先唸前面的個人資料,您把後面的資料補唸完,如戶籍地址等;資料吻合,即核對完成。」小藍這才驚覺,早已與台灣大哥大解約多年,對方還竟保留完整個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契約與爭端調處科長王建棠表示,依照電信法授權管理規則,消費者對電信服務退租後一年內業者可保留其個資,一年後就應刪除。若違反特定目的、當初蒐集範圍,可罰五萬至五十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