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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地夫團費少標個零 旅行社解約賠償

2015/05/28 06:00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網拍旅遊行程標錯價,民眾瘋搶一場空!陳小姐向本報投訴,五月初逛網拍時發現東南旅行社的七天五夜馬爾地夫行程要價一萬多元,興奮地揪同事一起搶標下訂,沒想到隔天旅行社卻告知解約,稱工作人員將團費少鍵入了一個零,訂單取消但可賠償十分之一的慰問金,僅一千多元,讓陳小姐與同事氣得大罵,假都請好了,希望旅行社拿出誠意解決。

陳小姐表示,日前在東南旅行社網站看到馬爾地夫行程僅要價一萬多元,呼朋引伴下訂搶購,但隔天就收到旅行社通知取消訂單。東南旅行社回應,因工作人員作業疏失,團費金額少打了一個零,才變成一萬多元,發現訂單爆量後第一時間已緊急下架,並願支付賠償金。

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過去曾有業者網路標錯價,最後認賠出貨履行,但據經濟部公告,零售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指出,業者在兩個工作日附上正當理由,就可拒絕接受訂單,業者也可與消費者協商,以折扣方式出團或給付賠償金額。

陳信誠指出,有消費者曾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若原價與促銷價格差異太大,應可用一般常理判斷是否合理,最後判定消費者敗訴;不過業者為息事寧人,幾乎都願賠償表示誠意,像去年宏佳騰鬧出將原價十七萬多的機車錯標成一萬七千多,引起上千人爭相訂購,最後宏佳騰以十四萬成本價賣出。

東南旅行社則說明,依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約定,因可歸責於乙方(即東南)之事由,致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甲方(即旅客)並說明其事由,怠於通知者,應賠償違約金,其標準為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東南於出發日前三十一天通知旅客,依約是免賠償,但東南願給付旅遊費用百分之十計算之慰問金,即一千零八十五元向旅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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