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做12小時 瓦城涉違勞基法
2015/05/05 06:00
〔記者王榮祥、楊雅民、洪臣宏/綜合報導〕瓦城泰式料理昨被高市議員郭建盟點名涉嫌違反勞基法,指員工今年過年期間幾乎天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想尿尿都不敢,他向業者喊話:「別把高市當成沒政府的地方!」
郭建盟說,今年農曆年間接獲陳情,指瓦城要求廚師天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他請勞工局了解,結果勞工局抽查三家分店(高雄有九家),每家都違規。
郭建盟認為,瓦城在高雄如此誇張的違反勞動法令,除顯示資方輕忽勞工權益的偏頗心態,更凸顯市府平日勞動檢查成效不彰。他要求市府針對「累犯」主動出擊,甚至擴大全市勞動檢查頻率,拿出魄力對血汗企業予以重罰。
高雄市長陳菊指示勞工局「隨時抽查」瓦城,並籲勞工若遭遇不當勞動條件,應勇於檢舉。
瓦城則指出,農曆年節為餐飲業全年營運最高峰,今年有少數同仁超時工作,公司已研擬改進方案。但加班同仁可選擇補休或支領加班費,絕對沒有不支付加班費。
因屬累犯 將罰30萬元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羅永新說,一○一年瓦城即因「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工資」被裁罰二萬元;又因「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超時工作、休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以及使女性勞工夜間工作」,裁處八萬元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表示,瓦城已屬多次累犯,勞工局將裁罰最高罰鍰新台幣卅萬元;高雄市有九家瓦城分店,勞工局除查核其他六家分店外,並不定期、不定時加強查察服務業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