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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窮人免費下葬」內政部︰違法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記者陳炳宏攝)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記者陳炳宏攝)

2015/01/14 06:00

〔記者陳炳宏、葉冠妤、曹伯晏、項程鎮/綜合報導〕「幫助窮人免費辦理喪事」是樁好事,但這樣的善行義舉竟然違法!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昨日投訴指出,從民國九十年起,十四年來已協助一千九百四十五件弱勢家庭免費安葬往生者,都是由協會志工捐錢集資包辦,且未營利,卻遭北市府及內政部質疑未依法申請許可即從事殯葬業,助弱好事反涉違法。

善願愛心協會遭檢舉

郭志祥說,民國八十九年看到所訪視的弱勢家庭成員往生,卻沒有能力埋葬親人,因此開辦「弱勢家庭全套免費殮葬服務」,包括棺木、骨灰罈等已有約十四家善心協力廠商。

郭志祥︰請政府幫弱勢族群

但去年該會遭人檢舉未合法立案,並接獲內政部及北市府公函指,因殯葬業是特許行業,依殯葬業管理條例需登記立案且申請從事殯葬許可。

郭志祥喊冤指出,十幾年來至少已協助一千九百四十五件弱勢家庭免費安葬往生者,若按件罰款六到卅萬,估計要罰一億一千六百多萬。「怎會幫助弱勢免費殮葬親人反而違法?請政府高抬貴手,幫幫社會上弱勢族群。」

作家張大春在臉書上PO文嘲諷內政部是「內政不,內政不!內政,不不不不會是這樣的吧?」引起網友發言支持。

北市殯葬管理處副處長施淑梨表示,前年殯葬處同仁曾找上善願愛心協會,希望協會能向內政部登記增加服務項目,加入殯葬服務業公會,才可成為合法殯葬業者。「殯葬處肯定協會的善行,但建議協會應朝向合法化」。

內政部昨指出,無論有無收費,均應遵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但「善願愛心協會」對修改章程仍有意見,將持續溝通。

律師公會全聯會前任監事林振煌律師指出,本案關鍵在協會人士是否「招攬」殯葬服務並從中「獲利」,主管機關應就個案實質認定,不能拘泥殯葬業管理條例條文,沒有營利就不受列管。林振煌律師表示,政府立法管理殯葬業是對的,但主管機關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更不能受殯葬業公會壓力,懲罰善心人士的義舉。

內政部長︰協助協會申請許可

內政部長陳威仁昨晚表示,對民間愛心協會為弱勢喪家辦理後事給予肯定。他強調,雖然殯葬業是特許行業,但如果是免費行善,內政部會再找該協會溝通,兼顧情理法的情況下,協助該協會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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