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 /保溫杯蓋驗出含塑 遇熱恐釋毒
〔記者楊久瑩、洪素卿、劉力仁、楊雅民/綜合報導〕如果你習慣將保溫杯內熱水加滿,或者使用保溫杯附加的杯子倒熱水,即日起請改掉這個習慣!消基會提醒,九成以上的保溫杯蓋即使通過半小時內溶出試驗,短暫浸泡熱水無虞,但更長時間使用或碰到酸鹼熱飲、油湯仍有溶出有毒物質的疑慮。
僅象印未檢出塑化劑
消基會去年十月於大台北地區購買十五件保溫杯進行檢測,結果發現高達十四件不符合環保署「重複使用飲料容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檢出塑化劑DEHP含量十至三十mg/kg,僅象印公司出品的「象印不鏽鋼真空保溫瓶」符合標準。
重金屬鉛、鎘試驗有兩件不符合環保署「重複使用飲料容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推測與杯蓋的染劑有關。特力公司生產的「時尚真空保溫隨行杯360ML」黑色保溫杯的杯蓋,是唯一包括塑化劑、鉛、鎘統統都被檢出的產品。長期食入低量鉛可能影響腦神經系統;鎘則可能危害泌尿、呼吸系統及骨骼。
消基會說,雖然上述兩件商品的鉛、鎘含量符合衛生署「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低於所訂塑膠類材質鉛和鎘的一百ppm標準;但與環保標章規範不得檢出的落差太大,呼籲衛生署要重新檢討標準。
業者表示產品符衛署標準
特力和樂表示,該公司販售的保溫杯都會先送SGS檢驗,符合衛生署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但去年八月環保署推出另一不具強制性的環保標章,十月消基會就用新的標準來檢驗業者商品,對業者有失公平。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黃鈺生指出,衛生署對食品器具類容器的塑化劑僅有溶出試驗標準,建議連杯蓋也應建立標準;而環保署「重複使用飲料容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由於未有強制性,幾乎沒有業者提出申請,建議環保署應發揮監督力量。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鄭維智表示,依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會直接接觸食物的杯蓋,其塑化劑一樣要符合溶出試驗標準。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長林建輝表示,保溫杯屬於食品容器,衛生署「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對於食品容器塑化劑和重金屬含量已經有明確標準。
環保署管考處負責環保標章官員表示,環保標章要求產品品質必須達到「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通過環保標章審查的產品,品質都遠高於現行法令規定,但環保標章制度採自願申請方式,無法強制廠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