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中學聯會會長「當選無效」 18日重選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會長、副會長選舉五月廿八日投票,一號候選人當選。有學生以當選人在投票日前釋出與其他候選人組聯合政府、分配席次,有賄選之嫌,影響選舉公平性而告發,學聯會選委會調查後判決「當選無效」,並決議六月十八日重新選舉。雄中校方表示,尊重學聯會的作法。
聯合、分配席次 影響公平性
依據雄中學聯會選委會「判決書」指出,雄中學聯會第卅三屆會長、副會長選舉中,一號候選人在投票日前在公開群組, 接受六號候選人分配席次的邀約,並提及組聯合政府的言論。另外,七號候選人也曾以私人對話方式,表示已與一號候選人聯合、分配席次,三人行為都影響選舉公平性。
經學生告發,學聯會選委會受理調查後,認為三名候選人在公開群組的言論,涉及「賄選行為」,即「對候選人或具候選人資格者行期約或交付賄選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或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者」。
雄中學聯會選委會在六月十一日公告,對於學聯會會長選舉爭議,依雄中學聯會組織章程及學聯會選舉罷免自治條例判決,一號候選人當選無效及褫奪其被選舉權及擔任雄中學聯會任何職位之權利一年,六號、七號候選人褫奪其擔任雄中學聯會任何職位之權利一年。另六月十八日重行第卅三屆學生聯合自治會會長、副會長選舉,投票時間是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一點。
對於學聯會選委會的公告,有學生質疑,選委會怎麼會有「判決」及褫奪公權的職權?也有人留言:「聘用政務官,雙方合作組聯合政府有什麼瑕疵嗎?」「可以上訴嗎?」「不知道受處分人循體制內有沒有抵抗的管道?」
學生自治範疇 校方尊重
雄中學務主任顏銘賢表示,雖然學聯會的認定及引用法條,還有討論空間,但這屬於學生自治的範疇,學校尊重學聯會的作法。未來在公民課程也可以拿出討論,讓學生從中學習法治社會運作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