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規鬆綁 技轉股權收入達2億
2019/06/14 05:30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科技基本法從二○一七年修正公布,短短一年,最新統計顯示,台灣技轉股權收入成長一千六百倍、躍升到二億元,更因有價創計畫配合,研究人員成立新創公司成長八倍,相關新創公司募資金額高達九億元。科技部長陳良基昨強調,由於法規修改鬆綁,能讓科技成果實質上變成社會效益。
短短1年 成長1千6百倍
科技基本法修正,針對研究人員鬆綁兼職限制、放寬持股上限,針對技轉人員則明文要求學研機構必須將技轉收入分配給有功人員、免除價格變化的責任;針對學研機構刪除研究成果不能帶到國外的限制,並調降技轉收入上繳比例,留用資源做後續研究。
陳良基表示,科學技術基本法主要希望鼓勵新創、協助技術移轉,過去技轉股權約十.五萬元,科技基本法修改後一年就躍升到二億元,成長達一千六百倍。
過去一年,科技部計畫成果衍生新創績效也創新高,計畫衍生新創企業募資金額自二.五億成長至九億元,成長率二六三%,技術移轉收入從三.三億躍升至五.三億元,顯見法規環境推助,有效促進科研成果商業化,提升創新技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