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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綜合體育館發包 確定建在文化段

澎湖縣綜合體育館確定在文化段興建,並已順利發包。(記者劉禹慶攝)

澎湖縣綜合體育館確定在文化段興建,並已順利發包。(記者劉禹慶攝)

2017/12/04 13:13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爭議多時的澎湖縣綜合體育館設置地點,今日終於塵埃落定在文化段,並順利進行發包,但外界對於澎湖縣政府捨多數民意支持的南澳段,卻一意孤行設在文化段之舉相當不諒解;教育處表示,是基於留住中央補助款的決定。

教育處表示,綜合體育館的興建,縣府從99年起即向行政院體育發展委員會(後改為體育署)提出,原計畫興建地點為南澳段,但未獲得同意,主要是體育署認為興建在南澳段,無法改善現有運動場館使用率偏低、維護管理不佳等缺失,因此主張興建在文化段為宜,以便結合既有體育館、體育場、文化局園區等,成為完整體育文化園區,因此呈報縣長核定將興建地點修正於文化段後,才於104年12月底獲得體育署核定補助金額2億元。

針對縣議會決議建請縣府依原計畫,將綜合體育館改回南澳段興建,縣府尊重民意機關見解,曾於105年1月及3月兩次去函體育署,表達縣議會考量興建基地需更寬廣、交通便捷等因素,盼能將興建基地改為南澳段,但體育署都主張構想書內容需重新研擬審定,恐將延宕執行期程,如無法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發包,2億元補助款將收回。

為了避免補助款項遭到收回,讓民眾期待多年的綜合體育館無法興建,縣府依核定的計畫執行,今日進行工程發包,並已順利發包。至於原南澳段土地,可能興建澎湖縣政中心,計畫將列入危樓的馬公市公所、衛生局、稅捐處及工務處等機關合署辦公。

原本澎湖縣綜合體育館預定地南澳段,可能興建澎湖縣政中心。(記者劉禹慶攝)

原本澎湖縣綜合體育館預定地南澳段,可能興建澎湖縣政中心。(記者劉禹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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