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綜合體育館花落何處 澎湖府會態度不一
體育署堅持澎湖體育館具設計特色,核定多功能綜合體育館設在舊館旁。(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爭取多時的澎湖多功能綜合體育館興建工程,終於獲得體育署同意分期撥付2億元補助款,但體育署核定興建地點為文化段,與議會期望在南澳段興建有所不同,導致已逾期半年遲未發包,縣長陳光復擔心經費收回積極與議會溝通。
澎湖多功能綜合體育館原始規劃案,是計畫將現有位於文化段的縣立體育館拆除後原址重建,後因考慮體育館仍可繼續使用,而更改興建地點於南澳段。但體育署體育設施審查委員會委員實地現勘,因認為縣立體育館其建築設計頗具巧思,仍具使用價值,所以建議保留舊館,新館則於舊館旁興建,透過規劃結合新舊建築成為綜合性體育園區。
因此澎湖縣政府又將新館興建地點改至文化段,並於去年底修正提報,立即獲得體育署核定,完成第一期補助款8千萬撥付作業,只是因不符合澎湖縣議會臨時會決議依原規劃案於南澳段興建,雖然縣府3度函詢體育署同意工程基地變更,並重報南澳段構想書,但體育署3次回覆都主張文化段興建為宜。
體育署堅持在文化段興建新館,主要考量是新館如於南澳段興建,日後將因新舊兩館異地並存,容易形成其中一館閒置淪為「蚊子館」,而舊館拆除又嫌可惜。同時舊館旁興建,可將周邊新舊建築融合,整合新舊場館各項運動設施機能,串聯為區域型國民運動中心,在建立複合式的運動資源系統與舊館的優化後,搭配周邊的文化局場館及空間,形成澎湖綜合性的休憩運動園區。
澎湖多功能綜合體育館,利用舊館後方籃球場為基地。(記者劉禹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