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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oBike拖吊場 數量龐大如總部

新店區寶橋路亞旺停車場,停滿oBike。(記者陳薏云攝)

新店區寶橋路亞旺停車場,停滿oBike。(記者陳薏云攝)

2017/07/11 21:28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頒布17個oBike禁令的行政區,各地從早到晚拖不停,截至今晚8時止,新北市已拖吊2272輛,其中新店區就佔了238輛,僅次於新莊區的395輛,新店區所有遭拖吊的oBike皆停在新店區寶橋路的亞旺停車場,數量龐大簡直像總部一樣。

自行車是歸類於慢車,機車則是歸類於汽車,兩者從本質上就不相同,交通部指出,標誌標線設置規則第190條中,對於每一種車輛停車空間的設置都有所規範,劃設機車格就是要讓機車停放,自行車除非符合道安規則131條規定,否則就不可停放在機車停車格。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慢車駕駛人若不依規定停放車輛,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新店區寶橋路亞旺停車場,停滿oBike。(記者陳薏云攝)

新店區寶橋路亞旺停車場,停滿oBike。(記者陳薏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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