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北頒17區禁令 oBike聲明:市府將合法投放變成違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拖吊違反公告的oBike,大量放置在拖吊保管場內。(記者李雅雯攝)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拖吊違反公告的oBike,大量放置在拖吊保管場內。(記者李雅雯攝)

2017/07/11 14:58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昨再公告市內6個行政區機車格內禁停oBike,讓頒布oBike禁令的行政區增加到17個。在市府公告後,oBike業者首發聲明指出,「新北市政府以違法公告強行將合法投放變成違規,營造大量違規假象,本公司將依法提起訴願」。

oBike台灣總經理王妍婷表示,對於昨天新北市政府公告第二波禁停區真的是「傻眼」,oBike在進駐雙北時,從4月開始就週週和主管機關開會,投放oBike在機車格內符合慢車放機車格內的規定,主管機關也知道和認可,新北市政府以一則公告就讓合法投放變成違規,本週五前會提訴願;台北市政府目前採取措施是主動提供各式可停放自行車的公共空間資料,讓我們再轉放給消費者,提供資訊;新北市政府則是禁止,但不是禁止了就看不到了。

交通部昨指出,新北市作法在法規上無疑慮。王妍婷回應,共享經濟是新興型態,我們會提訴願,仍請法官裁示。

oBike

聲明部分內容:

新北市政府以違法公告強行將合法投放變成違規,營造大量違規假象,本公司將依法提起訴願:

本公司於投放前均先與地方政府進行協調,然新北市政府從未給予協調空間,對於本公司提出其他地方政府協調方案均予以拒絕,更罔顧法律規定,以不具有授權依據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以及逾越停車場法第13條授權範圍規定,違法公告將原合法投放自行車變為違法強行移置,造成大量違規現象,本公司對於上開新北市政府違法作為難以忍受,將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祭出公告17個行政區oBike禁停機車格;各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自行車停車位也禁停。(記者李雅雯攝)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祭出公告17個行政區oBike禁停機車格;各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自行車停車位也禁停。(記者李雅雯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