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沒查驗登記 食藥署:近2成化妝品不合格
2017/05/03 10:29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購買化妝品要注意!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今年一到三月的化妝品檢驗結果,130件商品中,竟高達21件不合格、達16.2%,當中成分沒辦理查驗登記,都被地方衛生局移送法辦。
其中一件在網路販售的「泰國Mistine除毛膏」包裝標示有除毛成分及功效,疑涉未經許可藥品,依規定不得標示功效。
其餘20件違規商品中,包括10件防曬劑、4件染髮劑、1件燙髮劑、3件含角質軟化與面皰預防之水楊酸成分、1件含面皰預防之硫成分及1件含抗菌之Triclocarban成分等。
食藥署人員說,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不論國內製造或國外輸入的含藥化粧品,都要先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核准許可後,才可上市販售。
食藥署表示,含藥化粧品未事前申請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擅自輸入藥品,就涉違反藥事法,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