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重返台灣 交通部:會注意收費模式有無違法
Uber已於4月13日透過與租賃車合作模式重回台灣。(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受到今年公路法修正大幅提高罰鍰後,來台4年的Uber於2月10日暫停營運,不過經過2個月後,Uber已於4月13日透過與租賃車合作模式重回台灣。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今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受訪時表示,對於Uber用新的模式經營是否合法,交通部目前還在觀察,無法下定論;但小汽車租賃業平台基本上是合法,當中經營模式有沒有模糊地帶,交通部也會密切注意。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今年1月6日至4月7日,對Uber公司共開立35張處分書,裁罰金額達8億3100萬元,但目前已繳金額0元、已有11件逾期未繳,於今年3月27日函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王國材表示,雖然Uber現在有走行政救濟的法令程序,這是他們的權益,但不論是稅還是罰鍰,若違反台灣法令所開出去的罰單,一定會要求Uber繳納。
王國材表示,Uber共享經濟模式台灣當然也歡迎,但一定要遵守相關法規;像是租賃車收費模式是每小時多少錢,和計程車跳表收費不同,Uber最後使用方式有沒有逾越,交通部會密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