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佔用民地70年一毛未付 地主向民代陳情
2016/12/13 19:33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太誇張!位於中和區秀峰街口的國防部北區後備指揮部佔地約6公頃的營區內,有1/3的土地是於民國36年時,警備總部時期逕自佔用民地至今未還,地主後代許坤金向立委江永昌陳情,指軍方太過「鴨霸」,3年前才願承認佔用民地,但一直不願還地和追溯返還70年來的租金。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文宣組陳上校說,軍方有誠意解決佔用民眾土地問題,將於14日邀集地主協商,初步希望能以承租方式來處理。
江永昌昨天接獲許坤金陳情,他祖父許火條和叔公許炳埠於民國36年持有中和區秀峰段37地號土地,面積達17863.44平方公尺,但遭到當時的警備總部佔用,因為是戒嚴時期,民眾對軍警均懷有恐懼心理,他自幼就被長輩告誡,雖然是許家的土地,但不要靠近以免招惹是非,直到民國90年許坤金及同輩子孫繼承土地後,才開始去了解事情原委。
許坤金說,地主等人四處奔波陳情,盼軍方能歸還土地,解除禁限建,讓所有權人自由處理。
直到民國102年6月,軍方才發文給地主,承認佔用土地,但對於如何補償或徵收絕口不提。
江永昌說,經向軍方單位查詢,該處原為警總使用,設置天山指揮所,民國45年建造營舍,後改制軍管區司令部台北地區師管部,現為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改由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負責管理,據他了解,軍方認為該土地上還有戰備設施及使用需求,無意歸還,但如何編列預算補償地主權益,沒人作主,因而全案延宕至今。
江永昌說,民國91年台北縣開闢新北環快時,都還依法向陳情人徵收土地,軍方卻蠻橫強行霸占超過60年以上,他要求軍方應妥善處理,維護當事人權益,並應徹查還有多少類似相關土地佔用案,還給民眾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