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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藝大為妮妮改校規? 校長:不是為了她

台灣藝術大學校長陳志誠今出席教育部記者會前受訪表示,修改校規是因為教育部要求獎懲要有明確表述,不是為了歐陽妮妮。(記者李盈蒨攝)

台灣藝術大學校長陳志誠今出席教育部記者會前受訪表示,修改校規是因為教育部要求獎懲要有明確表述,不是為了歐陽妮妮。(記者李盈蒨攝)

2016/07/15 18:53

〔記者李盈蒨/台北報導〕藝人歐陽妮妮上月期末考時找槍手代打,遭校方記1大過2小過,有網友質疑校方為歐陽妮妮更改校規,台灣藝術大學校長陳志誠受訪表示,修改校規是因為教育部要求獎懲要有明確表述,「不是為了歐陽妮妮」。

針對歐陽妮妮找槍手代考事件,台藝大表演藝術學院日前在網站張貼聲明,聲明指出,歐陽妮妮考試事件屬於個案,懲處結果以書面通知家長,不對外公開說明懲處內容。

有網友質疑,台藝大獎懲辦法原規定代考者應退學,但就在歐陽妮妮作弊前幾天,台藝大修正通過獎懲辦法,「違反考試規則或學術倫理,情節嚴重者」最重僅需記2大過。

陳志誠今出席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授旗典禮,出席前受訪表示,歐陽妮妮作弊確實不對,身為校長,他不能干涉獎懲委員會,但希望能從嚴處分。他強調,如果要改校規,需經過行政、學校會議等多道程序,且修改校規是因為教育部要求獎懲要有明確表述,「不是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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