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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上百空姐怒吼:勞基法責任制殘害空服員!

超過150名華航空服員到勞動部前抗議,指控公司利用勞基法責任制奴工條款「殘害空服員」!(記者黃邦平攝)

超過150名華航空服員到勞動部前抗議,指控公司利用勞基法責任制奴工條款「殘害空服員」!(記者黃邦平攝)

2016/05/13 12:54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超過150名華航空服員今天上午到勞動部前怒吼抗議,指控資方上週要求簽署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責任制)約定書,且趁凌晨發簡訊通知,目前已有約7成空服員表態拒簽「奴工條款」;華航強調空服員工作權益不變,若有問題也願檢視調整;勞動部指出,即使空服員適用84-1,就算工會點頭,也要個別員工簽字同意才算數。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目前已收到1847份華航員工委託書,等於超過3分之2的空服員都表態,27日將在桃園市政府舉行勞資爭議調解,31日將到交通部遊行,也不排除罷工、癱患華航運作。

在華航任職20年的工會副理事長洪蓓華說,50年的華航該改朝換代了,近幾年高層變了,不再是以前那個愛護員工的公司,機組員沒有足夠的休息,怨聲載道、苦不堪言;他們主張,除了越洋航線無法中途停靠不可抗力,其餘航線應一律回歸勞基法工時規定,且6月起還強制將報到地點從松山改到交通不便的桃園總部,他們要求即將接任的準部長郭芳煜應認定華航片面變更勞動條件違法。

這些華航空服員舉例,如班表的時間都抓得剛剛好,若有延誤,就犧牲機組員休息時間;現行計算是起飛前140分鐘至落地後60分鐘,新制卻縮減為起飛前90分至落地後30分,工時少了80分,工作量卻不減,報到地點改到桃園也增加通勤不便,目前違法超時航班都合法了,員工卻被壓榨。

空服員工會理事朱良駿說,空服員工作超過12小時可休息24小時再飛,未超過就只能休息12小時,以台北飛雪梨為例,原本工時是12小時40分,但少了這80分,隔天就要接著飛奧克蘭。

華航:若有問題願檢視調整

華航今早也發表聲明解釋,實施桃園報到與簽署84-1約定書,空服員既有工作權益不會改變,對於空服員擔憂或揣測可能的權益影響,若實施後確有休時等問題,華航都願檢視調整。

華航強調,6月1日起實施空服員桃園報到,但台北交通車接送仍會維持,通勤時間不列入工作時間也和其他行業相同,空服員報離時間由1小時改為半小時是依照民航局「航空器飛作業管理規則」(AOR)規定,華航並提供增加旅費津貼作為回饋,空服員基本薪不受影響,旅費也仍依現行計算時間,原有航班預排休息時間、安排外站住房的航班都維持不變,依公司已優於業界的休時計算方式,並提早加班費作為回饋。

勞動部表示,依目前勞基法84條之1認定標準,航空公司空勤組員的工時是自報到至報離,國際航線單一航段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得不受1日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上限12小時規定,但下次出勤至少應間隔24小時,組員每月正常工時不超過174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超過220小時。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雅芬指出,87年7月3日公告空勤組員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可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但不得損及勞工健康,即使空服員適用「84-1」,就算工會點頭,也要個別員工簽字同意才算數,且應以書面契約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勞動部已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積極協助,維護勞工權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展示超過千份華航空服員委託書和資方的責任制同意書,強調已準備發動罷工抗爭。(記者黃邦平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展示超過千份華航空服員委託書和資方的責任制同意書,強調已準備發動罷工抗爭。(記者黃邦平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展示超過千份華航空服員委託書和資方的責任制同意書,強調已準備發動罷工抗爭。(記者黃邦平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展示超過千份華航空服員委託書和資方的責任制同意書,強調已準備發動罷工抗爭。(記者黃邦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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