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通過檢舉水污條例 員工檢舉獎金3倍
2015/12/24 21:09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本週通過檢舉違反水污法獎勵辦法,員工具名檢舉老闆非法排放污水,分得獎金比例比一般檢舉人高3倍。
「高雄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本週於高雄市政會議通過實施,環保局解釋內文後表示,民眾發現住家旁工廠偷排廢水,查證屬實並裁罰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分出實收罰鍰金額10-20%為檢舉獎勵金,「若檢舉者為工廠現職或離職員工,可依前項核定比率之3倍為上限核發」。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楊漢宗說,歡迎民眾踴躍檢舉後勁溪、鳳山溪等高雄市八大流域違規偷排,民眾可透過書面、電話、口頭、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檢舉,最好能檢附污染時間、地點等證據,局方獲報後將立即派員稽查。
楠梓加工區半導體封測廠日月光,多次遭民眾檢舉污染後勁溪,而鳳山溪上游電鍍工廠也屢遭檢舉排污水,砂石場也曾被檢舉排放洗砂水。對此,環保人士表示,紀錄片「看見台灣」鳥瞰強酸、鹼及廢污水污染環境,獲得相當迴響。
環保局局長蔡孟裕提醒,檢舉時務必留具真實姓名及可供查證資料,才符合獎勵金發放規定,倘民眾匿名檢舉,一旦檢舉案裁罰成立並繳交罰款,檢舉人仍無法領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