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全額墊償資遣費、退休金 勞團籲修勞基法28條

「還我棺材本,只需修二八!」全關連、桃園縣產業總工會、華隆自救會、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今早赴立法院大門抗議,指昨日初審通過的勞基法修正草案的墊償範圍仍是維持6個月資遣費、退休金,罔顧勞工權益,並痛批勞動部根本是「假修法、真卸責」。(記者周思宇攝)
〔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債權提升為第一順位,和銀行抵押權平行。不過,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王浩今指出,債權順位提升是假議題,銀方債權比例必定大於勞工,若按比例清償,恐壓縮勞工權益,應直接修正勞基法第28條,要求百分百全額墊償資遣費、退休金。
根據昨日通過的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案,將勞工債權提升為第一順位債權,和銀行抵押債權平行,未來若有企業倒閉,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所得,必須按比率清償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預計修法三讀通過公布後1年正式施行上路。
「還我棺材本,只需修二八!」全關連、桃園縣產業總工會、華隆自救會、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今早赴立法院大門抗議,指昨日初審通過的勞基法修正草案的墊償範圍仍是維持6個月資遣費、退休金,罔顧勞工權益,並痛批勞動部根本是「假修法、真卸責」。
華隆自救會會長李翠明說,根據勞退舊制,工作30年的勞工最多可請領45個基數的退休金,如今僅餘6個基數,「買一個棺材差不多」,盼朝野立委回應勞工訴求,修法將墊償範圍從6個月的資遣費、退休金,擴大到百分百全額,以落實代位求償。
華隆自救會秘書長徐任遠說,即使債權順位提高,銀行債權比例必定高於勞工債權,等到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拍賣工廠後,不知道要拖多少年。他強調,政府應確實將代位求償法制化,將墊償範圍擴大至全額退休金與資遣費。王浩也認為,債權優先無法解決問題,將勞工債權與銀行抵押權平行,只是放任勞工跟銀行「相互廝殺」,昨日初審如同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