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梁又南代言按摩機 廣告誇大被罰20萬
2014/12/29 11:52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本土劇知名女星梁又南連續在電視購物頻道代言「船井醫卡酸痛按摩機」,因廣告內容涉及誇大,宣稱「治療一個禮拜,就可以不用去掛門診及復健」,其療效與仿單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2項規定,被新北市衛生局開罰2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今年11月查獲廣告主「昭和醫學有限公司」,請藝人梁又南代言「隋棠首選船井醫卡酸痛按摩機」,在電視購物頻道播送,但梁又南分享經驗時,宣稱使用前「每個禮拜到中醫報到,筋肌膜沾黏嚴重,最嚴重開車須倒車,頭不能轉...」等詞句;使用該器材治療一週,即可不用掛門診或做復健。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表示,該醫療器材用途僅限於「減輕肩膀酸痛、末梢神經痲痺」,梁又南代言的廣告內容未按照廣告核定表刊播,所宣稱療效與仿單內容不符,被認定與廣告主實施共同違法行為,開罰20萬元,11月底開出裁罰處分書。
梁又南本人已全權委託經紀公司處理,目前尚未繳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