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7休1擬3類例外 最快下週預告

2016/08/25 06:00

23日工總主辦全國工業團體領袖會談,圖為行政院長林全在現場發言。(記者羅倩宜攝)

為公眾便利、年節需求、境外工作 可連上12天班

〔記者黃邦平、羅倩宜/台北報導〕勞動部最快九月初將預告「七休一」新解釋令,若符合「公眾生活便利」、「重要年節需求」、「境外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短期任務需求,且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例假仍可挪移;也就是說,以後還有機會連上十二天班不違法。

裁量基準不清楚 爭議會更多

對此,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方森認為,依照勞動部的規劃,是比以前彈性挪移要嚴格,客運業不滿意,但能接受。台鐵工會指出,勞動部應針對特定業別訂定特別規範,否則裁量基準不夠清楚,爭議更多。

工總、商總則表示,勞動部列出的三大類條件較偏重部分服務業,但對例如葬儀業人力短缺、製造業旺季彈性加班需求等問題,仍無法滿足,呼籲應再擴大範圍。

商總強調,「企業給週休二日沒問題,但要交給勞資雙方去彈性使用,否則貿然推出七休一,不見得幫到勞工。」

勞動部表示,近日陸續接到不少行業反映「七休一」有困難,結果多是誤解,有些人以為「七休一」就是週日放假,其實例假可以排在任何一天,只要員工錯開休假,照樣可以天天營業。

勞基法規定每七日中應有一日例假,過去卅年沿用的行政函釋指例假可在七天週期內移動,因此極端情況下連上十二天班也不違法;六月廿九日勞動部宣布廢除,七月卅日就擋不住反彈聲浪喊卡,行政院決定兩個月內為特例另訂「裁量基準」。

上週行政院長林全與旅遊業等五種行業勞資代表座談,表明若所有行業都適用「七休一」排班會非常僵化,應有某種程度的「特例」。勞動部本週分三場邀約了水電燃氣業、旅遊業、運輸業、新聞媒體業與屠宰業溝通,目前可能納入考量的特殊情況包括台鐵年節加班疏運、長天數旅行團領隊帶團出國、記者境外採訪等;勞動部強調,內容未完全定案,將繼續收集各界意見,半個月預告期各界也可表達意見。

另,昨天第三場座談中有人提議,與其用行政命令解釋,不如將這些特例指定納入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工作時間、例假即可不受原相關條文限制,勞動部可指定哪些特例適用,經勞雇雙方同意、核備後適用,有法律為基礎,更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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