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踩煞車 7休1延至10月上路
原訂八月起實施的勞工「七休一」新制,因嚴重衝擊運輸、旅遊、媒體等行業,行政院決議延後兩個月實施,客運業已決定停止減班,全力投入中秋連假疏運。(資料照)
彈性考量運輸旅遊媒體等行業
〔記者李欣芳、鍾麗華、吳正庭/綜合報導〕勞動部原訂八月一日起實施「七休一」,強制勞工不得連續上班七天,因嚴重衝擊運輸、旅遊、媒體等行業,行政院長林全昨天緊急召開會議,決議延後兩個月實施,要求勞動部在兩個月內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對此,客運業已決定停止減班,全力投入中秋連假疏運。
與會官員表示,上述決議等於有兩個月緩衝期,八、九月勞工連續上班十二天並不違法,「七休一」實際上延到十月一日上路。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則表示,「落實週休二日」是總統的勞動政見,對於任何政策,總統一向的態度,是請行政部門向大家做好溝通。
要求勞動部發布適法裁量基準
勞動部長郭芳煜說明,基於公眾生活便利與配合國家政策、公益活動(如連續假期疏運計畫)的需求,將會同相關單位,針對旅遊業(如導遊)、媒體(如出國採訪)與大眾運輸的特定工作需求,進行瞭解與溝通,在確保勞工權益的前提下給予特殊考量。至於三行業如何彈性考量?他表示,言之過早,會訂裁量基準,但不會修法將三行業納入四週彈性工時。
勞動部並未撤回八月一日上路的公文,但政院上述結論被解讀為「七休一」暫緩,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則否認「政策轉彎」,稱現階段沒有新釋令,就是回歸母法勞基法規定,工作七天至少有一天休息。
考量勞工健康 予彈性工作天數
林全昨傍晚從金門趕回台北,召集相關部會首長開會。他在金門表示,勞動新制對產業是有衝擊,但還是希望勞工能得到足夠的休息,對於一些特定行業,因為服務特性或有特別情況,會請勞動部研究是否可彈性處理。
童振源表示,昨晚會議達成結論,勞動部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訂定適用勞基法第卅六條的裁量基準,並以令發布,補強勞工七天休一天權益的落實,但應考量特定產業勞工,在確保勞工身心健康前提下,給予彈性連續工作天數的安排。
客運業停止減班 投入秋節運輸
郭芳煜表示,勞動部六月廿九日廢止內政部的函釋,並公告「七休一」制度自八月一日起生效,廢止函釋後,就回歸勞基法第卅六條規定,就是勞工每七天至少應有一天休息,但沒有規定工作六天後一定要休一天,所以仍無法落實「七休一」的政策,因此行政院要勞動部在兩個月內發布裁量基準,確保勞工七天休一天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