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勞工應注意權益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因應今年起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四十小時,部分工時的打工族部分假別換算基準也跟著調整,勞動部昨發布重新整理修正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強調打工族跟一般全職勞工一樣, 都享有特休假、產假、產檢假及謀職假等規定,只是部分假期需依比例去計算。
勞動部表示,部分工時是指工作時間較全時勞工短,但形式有很多種;由於打工族約有六成是學生或婦女,且通常在職時間不長,往往容易忽略自身權利。
勞動部指出,基本上,部分工時勞工和全時勞工都享有同樣的法定權益;例如工作年資一樣逐年累計、每七日至少有一日例假(除另有約定,可不另加給工資)、產假一樣有八週、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若以日或按月計薪則依比例換算。
但因工作時間較短,有些權益要照比例換算,且今年起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四十小時,這些假別的換算基準也要跟著調整,例如婚假、喪假、事假、病假、產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可依照每週工時的比例推算給假,以小時計;至於特休假建議依照全年工時比例換算,原則以日計,若每週工作日數與全時勞工相同、僅時間較短,特休仍應照勞基法規定計算。
此外,部分工時勞工的資遣費和退休金一樣依法計算,接到資遣預告後,可請假外出謀職,工資照給,這種謀職假每週不超過兩天,勞動部建議可依工時比例推算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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