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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休一 有困難/新聞工作 不應以藍領框架規範

    媒體行業中的特殊工作樣態來規範經常性的工作樣態。(資料照)

    媒體行業中的特殊工作樣態來規範經常性的工作樣態。(資料照)

    2016/08/01 06:00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七休一」政策引發不同職業別難以一體適用的討論。有學者認為,勞動法令應隨時代進步,不能只用一套標準規範所有;也有傳播學者認為,不宜拿媒體行業中的特殊工作樣態來規範經常性的工作樣態,媒體從業人員工時若過長,報導品質恐怕也會低落。

    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羅國俊指出,若涉及派往國外採訪等特殊任務,強令七休一,確有困難,例如出國採訪奧運比賽,事前申請的採訪證件不能因休假而改由他人採訪,許多媒體採訪工作實在無法執行強制七休一。因此曾向勞動部建議,進行特殊採訪任務時,希望可以有彈性的處理方式,否則不符實務的法令,會讓媒體產業很難運作。

    文化大學廣告系教授鈕則勳也贊同勞基法七休一可允許某些行業別的特例。他指出,現代社會發展多元,衍生出很多過去從未有過的行業服務,不應再用過去只有一套標準、規範藍領階級的勞動基準法來規範現今的行業;現在讓七休一延後二個月施行,可趁此趕緊檢討各行各業的工作樣態,找出合適的工時、休假規範。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則認為,外派記者到國外採訪屬特殊狀況,非經常性的媒體工作樣態,以特殊性來規範經常性,是不合理的;資方以不願加派人力或調整工作模式來節省成本,所有的回應都是只思考到自己,就是如何減少成本,但卻沒有想到,若長時間都讓同一人工作,不僅是不顧勞工權益,也根本不考慮讀者權益,報導品質只會更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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