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大在野黨魁涉貪 國會同意拘捕
南韓憲政史首例 國務總理撤職建議案也通過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南韓國會廿一日召開全體會議,對撤銷無黨籍國務總理韓悳洙職務的建議案進行不記名投票,結果一七五票贊成、一一六票反對、四票棄權,為南韓憲政史上國會首次通過國務總理撤職建議案。同日,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拘捕同意案,也表決過關,南韓法院將可據此對李在明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
南韓憲政體制為總統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以總統任命的國務總理為內閣最高行政首長,負責統籌閣員工作並負責執行總統決策;國會不能對總理提出不信任動議,只可提出解職建議,建議案獲國會過半在職議員與會、並獲出席議員過半贊成方可通過。
撤職案不具強制性 總統也能否決
目前南韓總統尹錫悅所屬國民力量黨在國會佔一一一席、在野六黨則有一七八席、無黨籍九席。在國會擁有一六八席的共同民主黨十八日以梨泰院踩踏事故、世界童軍大露營、日本福島核電廠含氚廢水排海、海軍陸戰隊防汛士兵殉職偵查等問題處置不力,建議解除韓悳洙的職務。南韓聯合通訊社引述專家看法指出,國民力量議員已表明反對撤職建議案,研判是在野議員投出大量贊成票;惟罷免案不具強制性,對總統也無約束力,即使過關,尹錫悅也能否決,研判他接受撤職建議的可能性極低。
這次建議案雖是南韓憲政史上首次針對國務總理的撤職建議案,卻是尹錫悅政府上任後第三次針對內閣成員的撤職建議案。此前,國會曾針對外交部長朴振、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通過撤職建議案,但尹錫悅皆未採納,兩人維持職務至今。
李在明絕食抗議就醫中 同志跑票
至於李在明,被指涉嫌二○一四至一五年在原屬南韓食品研究院的國有土地開發案中,利用市長職務之便對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導致被排除在計畫之外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兩百億韓元(約台幣四.七九億元)損失;另涉嫌一九至二○年透過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務的副知事,以代付訪問北韓經費為由,向裳邦爾集團會長金聖泰索賄八百萬美元(約台幣二.五七億元),還疑似在一九年二月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唆使他人提供有利於他的虛假證詞。
李在明拘留同意案有一四九票贊成、一三六票反對、六票棄權、四票無效;票數顯示,共同民主黨恐有廿九人對內開槍。李在明為抗議政府對經濟管理不善、損害媒體自由,以及未積極反對日本排放福島核處理水等,自八月卅一日起絕食抗議,現正因健康狀況入院治療;檢方十八日以涉嫌貪腐等弊案為由,聲請拘捕李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