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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送中」受審?港人大代表驚人語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國安法,欲聘請英國大律師代表辯護,卻引發港府提請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阻止。(美聯社檔案照)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國安法,欲聘請英國大律師代表辯護,卻引發港府提請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阻止。(美聯社檔案照)

2022/12/06 05:30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已被收押近兩年,案件原訂於本月一日開審,但香港政府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大律師為其抗辯,進一步提請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就此解釋法令。對此,港區人大代表譚耀宗四日表示,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不合理,若無本地律師接手,或可移交中國受審,但隨後又解釋,他僅是就「假設」情況提出看法。

黎智英被控涉及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原已聘請英國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抗辯,但港府律政司反對,先後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上訴,結果屢戰屢敗,終審法院上月廿八日批准黎聘用歐文。特首李家超同日宣布,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決定沒有在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及處理國安法案件。為因應人大釋法,黎案已獲法院批准延至本月十三日開庭。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四日在香港TVB電視台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參與辯護,這符合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及邏輯。在被問及若無本地執業律師願意接手案件,港府將如何處理時,譚指可移交中國審理,相關機制已寫入法令,不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同日稍後,譚又強調他的發言僅是「假設」,國安法案件僅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由國安公署移送中國審理,包括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香港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國安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等,至於黎案是否屬於其中一種,則視人大決定。

譚耀宗進一步透露,曾思考是否有其他應對方法,例如該名英國大律師工作簽證已過期,港府入境處拒絕繼續核發簽證,或許就能阻止其出庭。

南早:北京淡化 優先考量在港審理

香港「南華早報」引述消息指出,鑑於黎案矚目程度高,北京希望讓風險最小化,以案件能在香港審理為優先考量。另一個消息則透露,北京可能考慮指定一群律師,專任港區國安法案件的代表律師。

據報導,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和楊清奇等人,上月皆已承認犯下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正等待求刑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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