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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偷渡案 深圳檢方起訴10人

十二名偷渡台灣失敗的港人,十人遭中國起訴。(資料照)

十二名偷渡台灣失敗的港人,十人遭中國起訴。(資料照)

2020/12/17 05:30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十二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八月廿三日試圖偷渡台灣時遭中國海警拘捕,被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羈押近四個月,家人無法探望,委託的律師也未能會見當事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十六日宣布,分別依「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及「偷越邊境罪」起訴其中十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組織偷越邊境 最重處無期

公告中指出,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八人涉嫌「偷越邊境罪」,檢察院就上述十人涉及罪名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至於其餘兩名未成年嫌犯,則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做出決定。

根據中國刑法,「偷越邊境罪」最高判刑一年,併科罰金;但「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旦成罪,判刑最少兩年、最高七年,如被法院認定涉及「情節特別嚴重」,最高更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十二名港人被拘押期間,官方以「已有官派律師」為由,拒絕多名家屬委託的中國律師探視當事人,後來多名律師因官方約談而被迫退出,家屬痛批中國當局剝奪被捕者聘請律師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十一月底曾促請中國政府確保十二名港人能與家屬和委託律師定期會面、得到定期醫療照顧,以及不會遭受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對待,卻遭北京置之不理。

香港親北京媒體聲稱,事發當天,一行人乘坐由香港黑幫安排的快艇,由西貢布袋澳出發,經果洲群島水域潛逃,原本擬直駛台灣高雄,申請政治庇護,但中國海警一直密切監察相關水域的情況,發現可疑船即展開追截,最後截獲並拘捕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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