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律師官派 家屬批港府助紂為虐

香港十二名青年偷渡失敗,被拘留在深圳看守所近月,十九日竟傳出他們已經被迫接受官派律師,令家屬愕然。圖為家屬日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港府安排將人接回香港審理。(美聯社)
港保安局長稱12人已選定律師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十二名青年上月底企圖潛逃台灣,途中遭到中國海警攔截後,已被拘留在廣東深圳鹽田看守所近一個月,期間一直無法與家屬聯繫。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十九日受訪時首度透露,十二人已從中方提供的律師名單中,各自選擇兩名辯護律師,此說令家屬愕然,痛批這是逼迫他們接受「官派律師」。
李家超:12港青身體良好
李家超十九日在香港「無線新聞」專訪中指出,這十二名被中國以「偷越國境罪」扣押的港青身體狀況良好,且已各自挑選兩名中方指定的律師;港府已向中方執法部門表明家屬希望親自聯繫律師,也會為十二人「盡量爭取」權益,但兩地法律不同,仍須尊重對方的司法程序。政務司長張建宗同日也做出類似說明,還強調港府入境處已與家屬聯繫八十次。
然而,十二人的家屬在臉書專頁發表聲明,批評李家超「混淆視聽」,令人錯愕譁然,並重申「四大訴求」,包括拒絕官派律師、要求允許私人律師前往探視,准許家屬與十二人通電話,港府須確保十二人權利、立即接他們回香港,以及為有需要者提供合適藥物等。家屬質疑,李、張二人是否曾親自探望十二人,否則如何確信他們身體狀況良好?若港府無法保障十二人會見私人律師的權利,「聯繫八千次也無濟於事」。
港府未直接跟家屬對話
協助家屬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港府從未替十二人向其家屬報平安,且透過媒體披露他們狀況的做法也很奇怪;再說,港府高官一直未與家屬直接對話,所謂聯繫八十次也無助於家屬了解被拘者情況。另一議員朱凱迪也指出,允許十二人與私人委託律師會面是最基本的人權保障,李家超的說法代表港府完全接受官派律師,「這是助紂為虐、可恥至極」。據報導,受其中一名家屬委託的中國律師任全牛,十八日再次持鹽田看守所要求的「公證書」申請會見被拘留者,仍然遭拒,並獲知當事人已另委託律師;目前已知三人被以相同理由拒絕會面。兩度要求會面都被拒的另一名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則指出,官方無權解除家屬所委託的律師,他將繼續跟進事件。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十八日也在推特發文,敦促中方確保十二人的辯護權,讓他們自行選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