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 刑期10年起跳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版國安法」之際,香港政府也在街頭部署看板,向港人宣傳該法。(法新社)
過往言行恐成犯罪佐證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廿八日起一連三天的會議,以審議「香港版國安法」為重頭戲。官媒新華社廿九日披露,法案的「建議表決稿」已提交審議,似乎坐實將在卅日表決、翌日生效的傳聞。消息人士指法案應不會有追溯力,但刑責恐以十年起跳,過往言行也可當成犯罪佐證。
「建議表決稿」已提審 坐實今表決明上路傳聞
據報導,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在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港版國安法草案的修改意見後,已根據常委會意見提出建議表決稿,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也同意交予常委會審議,大幅提高卅日進行表決的機率。「香港電台」引述消息指出,二審稿中並未提及追溯力,可能代表既往不咎,但罪行若涉及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共)政權,在參考國際標準的情況下,刑期料比外傳的十年高出許多,不排除終身監禁。
港府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廿九日為港版國安法護航,指涉及國安的罪行均屬嚴重案件,料將設最低刑期十年,藉此警告勿心存僥倖。至於追溯期,湯指港版國安法適用國際人權公約,而公約規定一般內部刑法不具追溯力,該法應會沿用。不過,執法機關未來蒐證時,可考慮過往言行,若違法者曾聲稱追求香港獨立,即可當做犯罪證據。此外,儘管香港法律規定,刑罰一旦涉及終身監禁,控辯雙方可要求設立陪審團,但未來若案件涉國家機密,未必會設陪審團。
七月一日為香港主權移交廿三週年,人大常委會若在卅日通過港版國安法,將立即與香港基本法委員會開會,討論將港版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港實施。北京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已邀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港區常委和委員,在卅日下午開會講解立法工作,料將談及法案內容。另外,法案通過後,外傳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級反恐專員劉躍進將出掌「駐港國安公署」,其位階低於「正部級」的中聯辦主任,以降低港人戒懼心態。
港府行政會議召集人兼港區人大代表陳智思廿九日接受彭博訪問時指出,港版國安法是為了警告港人勿越過紅線,包括不能追求港獨,以及出現類似去年「反送中」恐怖主義行徑。不過,陳也坦承未看過法案內容。
港府已調派六千警力戒備
另一方面,由於港警難以預料法案過關後民間將有何反應,因此已調派六大總區(東九龍、西九龍、港島、新界南、新界北及水警)應變大隊,包括六千名警力、水砲車和裝甲車等,在政府總部、立法會、灣仔會展中心等高風險地區戒備,也將封鎖重要道路,以應付卅日至七月一日可能的衝突,包括金紫荊廣場的七一升旗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