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5/27推國歌法 恐再動亂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中國北京當局近年下令香港政府,儘快將爭議十足的「國歌法」納入香港法律,不僅遭受民眾反彈,更受到香港立法會泛民主派阻撓。對此,在立法會建制派重新掌握負責審議草案的內務委員會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十二日做出強硬表態,指示立法會月底應優先恢復「國歌法」草案二讀辯論,但泛民議員隨即警告,此舉恐讓香港再陷政治動亂。
侮辱國歌 罰20萬判三年
港府去年一月底將「國歌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查,條文包括侮辱國歌最高罰五萬港幣(約十九.五萬台幣)、判處三年徒刑等。然而,去年十月立法會復會後,泛民議員隨即動員阻撓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使得國歌法草案無法通過內委會審議而進入大會辯論。本月初,立法會在經歷泛民議員抵抗後,強行交由去年內委會主席、建制派政黨「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主持會議,之後便開始審議停擺法案。
林鄭月娥十二日表示,已指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去函李慧琼,表明立法會應優先處理「國歌法草案」和「二○一九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張指「國歌是國家象徵和標誌」,而「國歌法」已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港府有憲制責任儘快在港實施,預料在廿七日恢復二讀辯論。張建宗還強調,距離本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僅剩兩個多月,若國歌法草案未能及時通過,將隨著本屆立法會任期結束而失效。
港媒報導,為確保泛民議員無法阻撓,政府甚至有意將國歌法草案二讀辯論,安排在關於延長法定產假的「二○一九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前,藉此脅迫泛民派必須儘快通過國歌法草案,才能表決牽涉民生訴求法案;但泛民派指此舉違反政府在法案審議上一貫秉持的「先易後難」原則,痛批林鄭「政治凌駕民生」。據悉,隸屬建制派工會聯合會(工聯會)的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啟明,已火速完成相關法案審議程序,進入大會辯論程序。
泛民立法會議員、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質疑,政府決定將國歌法草案排在二讀辯論首位,是一種「政治決定」,並警告此舉恐怕會再次點燃「反送中」運動的怒火,敦促林鄭月娥重新審視,思考此時是否為討論相關政治議題的時機,「香港現在處於非常脆弱、敏感的狀態」。
澳門拒批准天安門31年展
另外,「六四事件」卅一週年在即,澳門政府卻首度拒絕批准連續卅年舉辦的「天安門鎮壓」照片展覽活動。主辦方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指出,澳門市政署原已批准舉行「八九民運圖片資料展覽」,後來又撤銷許可。對此,「新澳門學社」等反對派指責,當局利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壓縮公民活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