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9人交保 下一波傳拘黃之鋒
香港東區法院大樓外三十日聚集兩派人士示威,有民眾手舉「無畏無懼」等標語,支持「佔中三子」等民主運動人士。(法新社)
〔編譯陳正健/綜合報導〕香港新任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甫當選之際,港警日前決定起訴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九名民主運動人士,最高恐判刑七年。不過,九人三十日首次出庭時暫無需答辯,且維持原有保釋條件,法官宣布此案將延至五月二十五日再審。
最高恐判刑七年
香港警方二十七日拘捕及起訴「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九人,分別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為此,九人三十日於東區法院出庭。開庭前,近百名泛民人士和大約五十名香港保衛運動人士在庭外示威,期間雙方隔著拒馬互罵,前者高喊「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等口號聲援,後者則以拖鞋打小人的方式詛咒被告。
開庭時,代表其中五名被告的律師李柱銘指出,由於控罪屬公眾性質,他代表的被告希望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讓陪審員決定是否有罪。法官則提醒,轉至哪個法院審理全權由檢方酌情處理。
另外,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香港眾志」黃之鋒等人也到庭聲援,他們表示暫時未收到警方起訴他們的消息。根據日前流傳的預約拘捕名單,黃之鋒、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都在名單之列。
與此同時,香港高等法院三十日亦宣判,泛民派激進團體「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因在「佔中」其間妨礙執法,因藐視法庭罪名被判入獄三個月。他要求交保外出、以便上訴,但遭法官拒絕。另一名被告歐煜鈞則入獄一個月、緩刑十二個月、以及罰款一萬港幣。
針對「佔中」人物再遭打壓,許多香港網友於社群網站「臉書」發起聲援活動,上傳手持「我願意當證人,煽惑我的是人大八三一決定、梁振英施政及香港警察施放催淚彈」等標語照片。
親中的保衛香港運動人士手舉「嚴懲暴徒,還我法治」等標語,並以拖鞋「打小人」詛咒佔中九人。(法新社)
「佔中三子」遭起訴,當中的戴耀廷(右三)與陳健民(中),30日於東區法院大樓外,與支持者一起呼喊口號,聲援民主運動。(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