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擬修民法 18歲就算成人
日本擬修法,將現行「成人」年齡的界定從20歲降到18歲。(法新社)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法務省正研擬修改民法,將現行「成人」年齡的界定從廿歲降到十八歲,一日起到卅日公開徵詢各方意見,最快可望在明年例行國會中提出修正草案。日本媒體報導,由於修法完成後將公告三年才實施,因此最快可望於二○二○年上路。
日本在二○○七年通過「國民投票法」,將投票年齡降至十八歲,該法也以附則規定應一併檢討公職選舉法及民法的年齡條款。由於選舉法已在去年賦予十八及十九歲公民選舉權,今年的參議院選舉首次實施,接受度極高。
關於民法的修訂,法務大臣的諮詢機構「法制審議會」於二○○九年提出「降至十八歲為適當」的結論,執政自民黨內部也在去年九月提議應儘快降低法定成人年齡。日本現行民法對成人的定義,源自一八七六年明治時期的「太政官布告」,年滿廿歲視為成人。據報導,若修法通過,成人的定義將降低兩歲,變成十八歲。
約兩百部法津將受影響
據法務省統計,成人年齡降低後,約有兩百部法津將受到影響,法條中使用「成年」 一詞而未明文界定年齡的法律,將自動降為十八歲直接適用,各相關省廳必須檢討相關法令的適當性。例如,賽馬法規定未成年者不得購買馬票,主管機關農林水產省就必須檢討購買馬票的年齡門檻從廿歲降為十八歲是否得宜。
至於未成年者飲酒禁止法、未成年吸菸禁止法及少年法等法律,因有明文界定未成年為「未滿廿歲」者,雖然不會受到民法修改的直接影響,但這部分的年齡是否應該下修,目前也在進行討論。
此外,現行民法規定女性未滿十六歲、男性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成人年齡降低後,可能統一調整至十八歲。
由於民法規定未成年人簽訂商品購買及借貸等不正當合約時,可由父母等無條件取消。成人年齡降低後,有人擔心十八至十九歲民眾恐將成為黑心商人的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