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符其實割韭菜? 中國菜販賺90元遭罰47萬
河南洛陽一名菜販因蔬菜農藥超標,遭罰11萬人民幣,引發嘩然。中國攤販示意圖。(法新社)
首次上稿 07/03 01:02
更新時間 07/04 06:08
〔編譯魏國金/台北報導〕上月底中國河南省洛陽市一名菜販因蔬菜「農藥殘留超標」挨罰天價罰款11萬人民幣(47.3萬台幣),引發輿論譁然,「賣菜大爺掙21元(90元台幣)被罰11萬」話題衝上「新浪熱榜」,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到匪夷所思的程度,最後當地法院駁回裁罰。
中國新聞週刊報導,洛陽姜姓賣菜攤主從大型批發市場批發一批薑、菠菜、青椒販售,該批蔬菜經行政機關抽驗為農藥超標。蔬菜銷售額人民幣198.4元(852元台幣)、獲利人民幣21.05元,行政機關對該蔬菜攤做出罰款人民幣5萬5000元(23.62萬台幣)、加罰人民幣5萬5000元行政處罰。由於姜姓菜販未主動繳納罰款,因此行政機關向洛陽西工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法院認為,姜姓菜販有理由相信從批發市場買入的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行政機關沒有考量到當事人初次違法,並非主觀故意,且對當事人處罰過重,有違過罰相當原則,判決駁回強制執行。行政機關提出複議申請,再度遭法院否決。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異議人士林生亮表示,「應該從源頭追究責任、追究批發市場的責任,甚至相關部門的監管失責。對社會最底層的菜販開出天價罰單,一方面是明顯的選擇性執法,另一方面是暴露相關部門執法的簡單粗暴」。
他認爲,該事件反映部分地方政府仍存在罰款創造收入的歪風。他說,「地方政府熱衷重罰基層民眾的深層原因是,完成罰款任務的普遍焦慮,即使中國國務院曾在全國展開大督查,也遏制不住亂罰款的歪風邪氣」。
浙江溫州城市大學退休法學副教授蔡釩也說,「處罰這麼不公正,肯定跟利益掛鉤。地方政府的財政一旦出現問題,不排除會作出一些指令。像汽車違停等有時會罰得很頻繁」。
他補充,裁罰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可濫用,「小攤小販獲利只有幾塊錢,你對他處罰十幾萬,叫人家怎麼活?還要人家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嗎?他又不是十惡不赦,要這樣子處罰,讓人家八輩子都翻不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