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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法案「送中」審理? 香港人大代表語出驚人

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已被收押近2年。(美聯社檔案照)

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已被收押近2年。(美聯社檔案照)

2022/12/05 19:41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已被收押近2年,案件原本訂於本月1日開審,但香港政府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大律師為其抗辯,進一步提請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就此解釋法令。對此,港區人大代表譚耀宗4日表示,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不合理,若無本地律師接手,或可移交中國受審,但隨後又解釋,他僅是就「假設」情況提出看法。

黎智英被港府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原本已聘請英國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抗辯,不料港府律政司反對,先後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上訴,結果屢戰屢敗,終審法院在上月28日批准黎聘用歐文。特首李家超同日宣布,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決定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及處理國安法案件。

為因應人大釋法,黎案已獲法院批准延後至本月13日開庭。

港區人大常委譚耀宗4日在香港TVB電視台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參與辯護,這符合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及邏輯。在被問及若無本地執業律師願意接手案件,港府將如何處理時,譚稱可移交中國審理,且相關機制已寫入法令中,不會對被告造成不公。同日稍後,譚又強調他的發言僅是「假設」,國安法案件僅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由國安公署移送中國審理,包括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香港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國安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等,至於黎案是否屬於其中一種,則視人大決定。

譚耀宗進一步透露,人大常委會一般會在本月底召開例行會議,但日期及議程仍待決定,暫不清楚會否討論港府此次尋求釋法。不過,此事並不複雜,相信有足夠時間處理,解釋的範圍也不會太大。另外,他也透露曾思考是否有其他應對方法,例如該名英國大律師的工作簽證已過期,而港府入境處拒絕繼續核發簽證,或許就能阻止其出庭,但他也坦言這僅能治標,而不能治本。

香港《南華早報》引述消息指出,鑑於黎案矚目程度高,北京當局希望讓風險最小化,以案件能在香港審理為優先考量。另一個消息則透露,北京可能考慮指定一群律師,專門擔任港區國安法案件的代表律師。

據報導,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和楊清奇等人,上月皆已承認犯下「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正等待求刑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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