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草案細節曝光!北京將設「駐港國安公署」
中國人大常委會20日公布「港版國安法」草案條文,表明將設立「駐港國安公署」。(路透檔案照)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一連3天的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會議20日結束,「香港版國安法」草案共6章66條內容正式公布,指香港的國安案件主要由香港相關機構負責,包括港警負責執法、律政司負責檢控、法院負責審理,但法官須由特首指派。值得關注的是,北京也將設立「駐港國安公署」,可針對港府無力執法的「特殊案件」履行執法權。
《香港01》報導,「港版國安法」草案規定,港府必須成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國安事務並承擔責任,並由北京指派一名國安事務顧問;港府執法、檢控和審理等機構,也都必須成立專門部門。此外,草案雖未如外傳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但規定須由特首指派數名法官處理訴訟程序,有別於由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指定法官審理案件的傳統。
北京將扮演的角色同樣備受矚目。「港版國安法」草案規定,北京須設立「駐港國安公署」,負責分析及研判香港國安形勢,針對維護國安的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港府履行維護國安的職責,同時也蒐集和分析國安情報。不過,草案也強調,該公署僅會在「特定情形下」,對香港國安案件履行執法權。
若「駐港國安公署」成立,將是繼北京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解放軍駐港部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後,第四個中央駐港機關。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港區人大代表譚耀宗20日表示,此次人大常委會議僅初審初審「港版國安法」草案。另一名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日前曾預測,人大常委會可能會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另開特別會議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