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護少年阻擋港警截查 被控妨害公務罪成立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8月5日,香港反送中運動正激烈,當天全港發起「三罷」,一名清潔工為讓一名青年逃脫港警截查,今天(8日)遭法院裁決其涉妨害公務罪,審案的裁判官更指此案「情節嚴重」,下令被告須還押候判。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清潔工何永隆在去年的8月5日全港三罷運動當晚,被指控在香港深水涉攔下鎮暴警察馮耀彤截查一名青年,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對此,辯方律師早先就表示,當時現場有警方和民眾對罵。3名全副武裝的鎮暴警察突然衝上前,被告(何永隆)可能誤以為警方在「找晦氣」,不是在執行勤務,出手制止屬合理辯解。
辯方律師也指出,提出指控的鎮暴警察馮耀彤供稱被告何永隆案發時曾左右移動阻撓他追截少年,所有情節均未被錄影片段拍下,馮耀彤的口供及警員記事簿亦沒有記錄被告左右移動的細節,讓人不禁懷疑有關說法只是警方在庭上臨時編造。
然而,審理此案的裁判官黃國輝今天裁定何永隆罪名成立,理由是認為馮耀彤乃「誠實可靠」證人,指馮耀彤在被圍觀市民辱罵後上前截查屬正當執行職務,並非「發晦氣」,且從呈堂片段可得知,馮耀彤當時並非朝何永隆方向走去,而是向一名灰衣少年走去,何永隆是故意橫行走向二人中間,阻擋警長前進,讓少年逃脫。
此案件黃國輝一面倒接納馮耀彤證詞,並指在警員記事冊上沒有記錄到被告「左右移動」阻擋,純屬「一時遺漏」,還稱馮耀彤的記事冊內容與其口供紙有出入,但他其後已作修正,不影響證供可信性。
對於何永隆被判妨害公務罪名成立,辯方律師為其求情,表示何永隆現年50歲,任清潔工人,最近又因疫情收入十分不穩定,生活捉襟見肘,其父親又在案發後三天辭世,對何永隆的精神打擊相當大,希望法庭能考慮處以非監禁式刑罰。
但黃國輝不領情,聲稱今次案情嚴重,警員因被告行為錯失調查機會,加上被告過往曾有普通襲擊相關案底,表明會考慮判處即時監禁,下令被告還押至 6 月19日判刑,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和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