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監警會無獨立調查權! 國際專家︰須成立有必然權力的獨立機關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反送中」抗爭爆發5個多月來,警察濫權、濫暴問題已成主要訴求,但港府堅拒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聲稱警察監督單位「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IPCC,監警會)可以處理外界疑慮,且也已聘用國際專家協助。然而,該專家小組近日卻直指,監警會缺乏獨立調查權力,仍須由有必然權力的獨立機關深入調查。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監警會9月初公布的5名國際專家,分別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及紐西蘭。其中,英國基爾大學自然科學研究院院長斯托得(Clifford Stott)8日在「推特」發表聲明,指專家小組已分析監警會調查能力,認為其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均不足,面臨「結構性限制」,必須加強權力範疇,包括向警方及其他組織索取事實、迅速獲取警方重要文件,以及改善處理目擊證詞的能力。
再者,由於監警會僅具監督性質,鑑於此次示威規模太大,其是否能做出改變警政的決定性貢獻,仍有待觀察。小組認為,若監警會能在短期內調整資源及程序,或許可做出具初步結論的臨時報告,有助於之後交由另一個有權力的獨立機構進行全面且深入調查。
此外,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也認同國際專家小組說法,並建議政府引用《緊急法》擴大監警會權力,或儘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同樣認為,政府必須立刻成立調查委員會,否則難以平息暴力情況。
除了斯托得外,曾於2008年至2012年擔任職英國女王警察監察局總督察的奧康納(Sir Denis O'Connor),為國際專家小組主席。
另3名專家則包括紐西蘭警察行為獨立調查局(IPCA)主席杜靴迪(Colin Doherty)、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執法與行動委員會(LECC)總監亞當斯(Hon Michael F Adams QC)及加拿大公民監察執法協會( CACOLE)前主席麥奈利(Gerry McNei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