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損離職員工害他沒被錄用 前東家得賠1.2億
安盛保險集團因暗指前員工表現不佳,遭判賠對方400萬美元。(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法院近日判決一名男子可獲得4百萬美元(約台幣1.2億)的賠償,原因是該男子遭到前東家誹謗,使得他失去到其他公司工作的機會。
根據《路透》報導,克里希南(Ramesh Krishnan)在2005至2011年期間,擔任安盛保險集團顧問經理人,最初他控告前東家誹謗,高等法院先是在2012年判決他敗訴,他在去年7月提出上訴並勝訴,高等法院則在近日判賠他大筆賠償。
高等法院法官表示,上訴法院在去年的裁決指出,安盛在提供背景調查給克里希南打算前往的保德信,以及負責管理保險業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時,沒有遵守所謂的「謹慎責任」。
上訴法院去年認為,安盛提供的資訊有「不完整、誤導、不公平」的情形,還暗示克里希南持續性維持低比率的客戶,但並沒有提供資料證明這樣的數據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上訴法院覺得,這封信導致保德信不願雇用克里希南,並將損害賠償的事宜移送高等法院,法官在衡量克里希南未能在保德信工作的收入損失後,判賠他400萬美元,這與克里希南提出的6300萬美元(約台幣19億)和安盛提出象徵性的1元賠償皆有不小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