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公民廣場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等3人被判有罪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9月「重奪公民廣場」事件,被控非法集會,香港法院今宣判,裁定3人「有罪」。(圖擷取自香港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9月「重奪公民廣場」事件,被控非法集會,香港法院今宣判,裁定3人「有罪」。3人抵達法院時宣稱,無論是否被判刑,他們都將繼續參與香港的民主運動。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9月在學生罷課行動進入尾聲之際,重奪「公民廣場」,為香港「佔領中環」爭取真普選長達79日的抗爭行動揭開序幕。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今裁定,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及周永康因參與非法集會,被判「有罪」,羅冠聰則是因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也被判決「有罪」,3人獲准保釋,以等候各人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官表示,將延後至8月15日宣判3人刑度,3人抵達法院時宣稱,無論是否被判刑,他們都將繼續參與香港的民主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