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姦殺24歲老師 判終身監禁40年不能假釋
奇茲姆現在已17歲,得坐40多年的牢才可申請假釋。(美聯社)
〔助理編譯周柏憲/綜合報導〕2013年美國麻州丹弗斯中學(Danvers High School)的一名14歲青少年奇茲姆(Philip Chism)姦殺24歲數學老師里澤(Colleen Ritzer),週五(26日,台灣時間27日)最終判處終身監禁、至少40年不得申請假釋。
案發當時,少年尾隨女老師進廁所,將她勒死後強姦,警方也發現女老師至少遭行刺16次。塞勒姆最高法院法官羅伊(David Lowy)批評奇茲姆「殘酷而無感」。
奇茲姆的辯護律師歐可(Susan Oker)聲稱,奇茲姆患有精神疾病,但此說法被陪審團否定。此外,辯護律師歐可(Susan Oker)引述科學研究報告,青少年的腦袋還沒發育完全,因此希望他不到40歲就可以申請假釋。
在宣判聽證會上,里澤的同事和親朋好友形容她是熱愛工作的年輕女性,她的學生和生活週遭的人不曾給她負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