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封閉逃生道 誤觸警鈴變被告
2016/05/23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姓男子是新北市蘆洲一間大樓地下一樓所有權人,前年認為大樓1樓某公司將逃生通道封閉,出租給超商當倉庫,不符規定,向新北市府工務局政風室檢舉,並帶領政風室人員進入1樓排煙室,因觸動警鈴,被告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張男有正當理由,不算無故,判決無罪,可上訴。
據查,張男與1樓公司對於安全梯及相關通道設置是否違反建築法令爭議甚久,1樓確實曾將防火門上鎖,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員要求後,才將該防火門推板卡榫拆除。
前年5月2日,張男再向工務局政風室檢舉,政風室派出黃姓科員、周姓書記陪同前往現場會勘,進入1樓排煙室時,觸碰警鈴而挨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