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IS丟煙幕彈引恐慌 無罪
2016/04/10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蔡姓男子去年12月5日身穿黑色罩袍,頭戴防毒面具,在人潮洶湧的奇美博物館前丟擲煙幕彈,適逢國際恐怖攻擊盛行,引起騷動,大批參觀民眾紛紛走避,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台南地院以警方無法證明煙幕彈有殺傷力,變裝行為也無危害社會秩序安全,判蔡男無罪。
去年11月底,國際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在法國發動恐怖攻擊,造成百人死傷,引起全球恐慌,由於該組織宣傳短片中,將台灣國旗列在美國國旗旁,且大肆報導遇到恐攻因應方式,及可能遭恐攻地點,引起民眾忐忑。
去年12月5日下午,蔡男身穿黑色罩袍,頭戴防毒面具,出現在奇美博物館前的觀景橋上,立即引起注意,不料蔡男竟還掏出煙幕彈丟到橋上,產生火花及煙幕,由於裝扮酷似恐怖組織成員,有民眾向警方通報,員警將他逮捕。
警訊時,蔡男坦承丟擲煙幕彈,但強調在進行「行為藝術」,並無不法。法官認為警方沒有提供煙幕彈是否具殺傷力鑑定報告,不能證明有傷人之虞,且蒙面變裝並未實際危害社會安全,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