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被詐 獲賠2億
2016/03/17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區偉強等人對外放消息,旗下公司承包焚化爐等大型工程,需要資金,如有金主願意借錢,將酬庸高額利潤,並輾轉找上收治黃安的振興醫院,騙得2億元,案件爆發後,振興醫院對協助區偉強向銀行兌現的許男提告,求償2億1萬4285元,士林地院全額判賠。
87年12月區偉強、徐永郎等人聲稱承包工程,必須驗資,透過人脈找上振興醫院會計應台珍,允諾將給付高額利息及「額外支付的利潤」,並強調資金將以振興醫院名義支票定存到銀行,只須給予定存單號碼,讓發包單位查證有無資金即可,應台珍被說服,從銀行提領出2億元的台支,區偉強等人以偽造定存單騙過應台珍後,就將錢領出,朋分花用。
振興醫院提告指出,他們被騙走2億元,年息以5%計算高達1千萬元,每天利息數額為2萬7397元,儘管檢方扣得贓款8132萬多元,部分人也已賠了幾百萬,只夠抵到97年1月17日,1月18日還差1萬4285元,本金2億元仍未觸及,因而向許男求償2億1萬4285元,到清償為止仍須計算年息5%。
法官認為許男不知道整個騙錢計畫,只處理兌現部分,非屬共同侵權行為,但和振興醫院被詐騙仍有因果關係,全額判賠,不過只要有人對振興醫院賠償,許男就可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