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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活燒死女友 恐怖情人被求處死刑

    恐怖情人黃俊華(右)。(資料照)

    恐怖情人黃俊華(右)。(資料照)

    2016/03/02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40歲癌男黃俊華不滿25歲馬姓女友提分手,竟潑灑汽油活活將她燒死,馬女在醫院還有意識時,曾喊著:「汽油彈是黃俊華丟的。」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昨偵結,認為黃男手段凶殘泯滅人性,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以極刑。

    104年11月29日晚間10時左右,在通訊行上班的馬女,騎機車返抵屏東市老家門口,機車剛停下,躲在一旁的黃男,突然丟出汽油彈,馬女及機車瞬間著火,馬女全身著火哀號呼救。

    馬女家人聽到求救聲,趕緊拿棉被包裹馬女,用水撲滅火勢後,將她送醫,馬女全身95%3度灼傷,傷勢嚴重,急救後仍不治,馬女在醫院曾喊著:「汽油彈是黃俊華丟的。」

    罹患肝癌末期的黃男被帶回偵訊時,矢口否認丟汽油彈及傷害女友,但警方在案發現場約500公尺處找到黃男汽車,車內有明顯汽油味,並在車上找到加油站的100元、500元發票,查訪加油站人員,證實其中100元汽油加在後車廂一個塑膠桶,且黃男衣袖有汽油味,依殺人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檢察官認為黃俊華與馬女交往長達4、5年,並無深仇大恨,馬女正值青春年華,還為黃男負擔貸款債務,僅因馬女提出分手要求,黃男竟以烈火焚燒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承受巨大痛苦,黃男不念舊情,殺人手法殘忍泯滅人性,犯後避重就輕,又以過失致死抗辯,難認黃男有所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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