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害死女友 男想冥婚被拒
2016/01/12 06:00
以此交換千萬賠償
〔記者王定傳、游承霖/新北報導〕23歲陳姓男子開車載呂姓女友,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不斷變換車道飆車,車子失控打滑撞到分隔島,呂女頭部重創,兩個月後死亡,呂母痛失愛女,求償1千多萬,陳男無力賠償,但想冥婚娶死者為妻,每月支付1萬元奉養呂母到老被拒,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陳男半年徒刑。
呂母的委任律師林富貴昨說,陳男是為了獲取輕判、緩刑,才提出冥婚等和解條件,並無誠意,一條人命僅判半年,家屬與律師深表遺憾,考慮提上訴。且陳男案發後否認犯行,又不願賠償,法院傳被超車的證人,指證他開改裝車,車速至少90公里(超速20公里),並隨意變換車道,陳男才認罪;陳男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回應。
去年2月19日(農曆大年初一),陳男開車載著女友從台64線快速道路由新店往板橋行駛,沿途超速還不斷變換車道,行經第480號路燈處,車子失控打滑,車體右側撞擊道路外側護牆,滑行22.1公尺彈回內側車道,撞上內側分隔島才停止。
陳男雖無大恙,但與他同車的女友卻因開放性顱骨骨折、兩側硬腦膜外出血及出血性休克等,於去年4月17日死亡。呂母要求陳男賠償1千多萬,要他為女兒的死付出代價。
僅判刑半年 律師:遺憾
陳男原本否認犯行,法院審理時才認罪說初次行駛該路段,路況不熟所致,他無力賠償這筆錢,但想與女友冥婚,娶她為妻,也願每月支付1萬元撫養費,代為照顧呂母一輩子,但被拒絕。
法官認為,陳男貿然超速行駛並任意變換車道肇事,過失情節重大,釀成無可彌補遺憾,考量有悔意,且有賠償之意,因此判刑半年。